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
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
各市(州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《关于印发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统考办字〔2021〕2号)精神和我省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,经商省统计局,现将四川省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《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》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(试卷满分150分),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。
二、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。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2年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