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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
关于印发《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

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

(试行)》的通知

川人社办发〔201475

 

省级有关部门(单位):

为进一步做好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,积极探索提升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,结合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特点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有关专家制订了《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大纲》)。现将《大纲》印发你们,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。

自即日起,省政府序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本《大纲》组织实施公共科目笔试,不再按通用的《综合知识》大纲实施考试。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是否使用本《大纲》,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。

实施中,涉及本《大纲》考务工作的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;涉及专业知识考点、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设置的,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。其他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告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。

 附件下载: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(试行)

 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 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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